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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份宏观政策及行业动态

找大平层   2017-12-13 14:27

[摘要] 2017年11月份宏观政策及行业动态

一、市场政策

三部门定调明年楼市政策调控力度不放松

11月21日,住建部、国土部、人民银行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指出房地产调控需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会议提出,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金融方面,要求平衡好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的资金配置,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完善土地供应管理,提高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地比例,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加快疏解人口过多、房价过高特大城市的部分城市功能,促进大中小城市互联互通,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县城和小城镇的发展。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投机炒作,净化市场环境。

会议提出,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有效调整供给结构。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对新市民公租房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强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

严谨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

11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要求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力度。

严禁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最近挪用于购房。

二、省市场政策

长沙26个房地产项目接受专项督查

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交叉工作方案》,将重点对北京、南京、苏州、杭州、嘉兴、合肥、济南、青岛、长沙等进行交叉检查。11月15日检查组已正是进驻长沙,将对约26个项目进行督察。

此次检查从今年10月30日持续至11月30日,是房地产行业首次进行的跨省大检查,将对误导、炒作、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捆绑搭售等违规销售行为,轻则公开通报、处罚,列入各地失信黑名单,重则追究刑事责任,限制拍地甚至禁止市场准入。

此外,价格检查的重点包括: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示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

岳阳限售 权证满两年后方可交易

11月3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城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需取得不懂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岳阳将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全面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杜绝申报价格虚高现象。备案价格应一房一价、一套一标,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销售价格应为备案价格。申请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半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调高销售价格的申请不予受理。未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自行或委托经纪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预售,不得已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电商费等预定性质的款项。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备案价格强迫购房人签订阴阳合同在房价款外加价、捆绑搭售停车位(库)等不正当销售方式销售商品住房,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哄抬房价、炒卖房号、囤积房源赚取差价。

三、本地市场政策

衡阳市自11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

“从11月1日起,市属(含县、市、区)各缴存单位其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从以前不得超过2944元/月调整至3488元/月,月缴存额之和从以前不得低于136元/月调整至154元/月,中央、省属直管驻衡单位及其职工月缴存额之和从以前不得超过3712元/月调整至4668元/月,月缴存额之和从以前不得低于200元/月调整至224元/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银行业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5814元/月。”

其中,衡阳市缴存单位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6%-12%之间。

截止今年上半年,全是有5040个单位为41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全是住房公积金归集达189.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32亿元,同比增长21.36%。累计发放贷款119.2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9.11亿元,增长32.29%。

衡阳市1600套公租房已经开放申请

衡阳市2017年公租房申请报名正在进行,根据《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市区范围内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即可向户籍或就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此次公布的保障房覆盖的人群从过去的低收入人群扩大到中低收入人群,同事还将向新就业无住房职工及在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侧重;其中公共服务行业(如:环卫工人)等职业也将有优先获得租赁公租房资格,租金低至1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自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不得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同时,根据《衡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衡阳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8元;即市城区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年收入在43272元以下均可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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