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等4个规定,要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并规定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8个方面的质量安全责任,包括禁止违法发包、降低工程质量;禁止恶意压价、任意压缩工期及拖欠工程款;保障安全生产及工伤权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四个规定”的出台是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四个规定”为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保障。
衡阳房天下,是衡阳房产网中实力强、布局广、资讯全的房地产门户网站。以服务衡阳房地产相关行业为宗旨,为用户提供新全的衡阳房产新闻资讯、衡阳房价走势、衡阳楼盘详情、衡阳楼市动态、业主论坛等内容。衡阳房天下已成为衡阳用户多、活跃的购房互动平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