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商品房交易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公告》,将从今年6月起对城区商品房交易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衡阳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商品房交易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公告》,将从2014年6月份起对城区商品房交易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调节基金向开发公司征收,费用为成交价格的2‰;二手房交易价格调节基金按成交价格的1‰征收。商品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将从2014后6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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